一、導言
1.國際社會面臨著一個十分劇烈的吸毒及麻醉藥品和神藥物的非法種植、生產、加工、分銷和販運問題,而 對特定化學品的管制或監測及對麻醉品販運的經濟利益的測并不具備充分效力。各國無法單獨對付這一禍患,因 此需要國際社會團結一致,同時采取協同、集體的行動。
2.打擊吸毒問題的斗爭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國際法 律文書的擬訂。((19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和經《修正1961 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1972年議定書》所修正的該公約“的 通過,以及((19年d精神藥物公約》‘的通過,是朝著這 個方向采取的首要步驟。
3.大會1985年12月13日第4V122號決議決定舉行麻醉 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國際會議。該國際會議干1987年 6 月 17日至26日在維也納舉行,并通過《宣言》和《管制麻 醉品濫用今后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
4.為了加強和補充現行法律文書所規定的措施并抗衡 新起的非法販運麻醉品擴延現象及其嚴重后果起見,1988 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在維也納舉行了一次聯合國全權代表會議,會議通過了《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 神藥物公約》。
5.大會1989年11月1日第4V16號決議決定召開一屆大會特別會議,作為緊急事項,審議采取國際合作取締麻 醉藥品的非法生產、供應、需求、販運和分銷以期擴大這 類合作范圍及提高效率問題。
6.大會認識到以上情況,在第十七屆特別會議上經過 廣泛審議后,為了實現使國際社會免于非法麻醉品和麻醉 品濫用的目標,通過本《全球行動綱領》,并且承擔致力 于綱領的充分迅速實施,必要時首先由主管技術機關對實 施方式給予適當考慮。
7.大會在通過《全球行動綱領》時,還決定在聯合國系統內,對分撥必要的財政、人力和其他資源給予更高度的優先。需要聯合國系統各個部門加強努力改進國際合作, 根除非法麻醉品和吸毒的禍患。大會明確認識到,為此目的需要增加資源,并且完全期望這將在1992—1997年期間中期計劃和1992—1993兩年期方案預算及今后的中期計劃 。
和兩年期預算中作為一項高度優先事項反映出來。大會還 認識到《行動綱領》的有效執行將需要對現有設在聯合國 維也納辦事處的麻醉品管制單位的結構進行審查,以期提 高它們的功效和在聯合國系統內的地位。
二、《全球行動綱領》的活動
8.各國主管當局和有關組織應利用《管制麻醉品濫用今后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作為一個基礎,以擬訂盡可能廣泛地在國家、區域和國際各級取締吸毒和非法販 運的各方面問題的均衡戰略,并將其付諸于行動。這些戰 略應特別包括以下所述各方面。 A.預防和減少麻醉品濫用以消除對麻醉藥品 和精神藥物的非法需求
9.各國”應對預防和減少麻醉品濫用給予更高度優先, 以期在國家和國際各級消除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的非法需求。取締吸毒的國家戰略、計劃和方案應通過必要的政 策和立法調整來加以擬訂、實行和實施,包括用干預防、 治療、戒毒康復和重新參與社會方面的適當資源和服務的 分配。
10.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的非法需求、包括近年來需求上升的原因應加以分析,并指出必要措施,從問題根源 打擊麻醉品的濫用。這方面應特別注意毒品問題的社會根 源,并在國家社會政策內充分加以考慮。
11.為防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的濫用并提高對它們 的有害作周的認識,必須采用新聞和教育方案。這方面, 各國、各有關專門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之間應進行協調和交 換資料,以期在這一領域推動一項對象明確的運動。
12.應進一步加強聯合國在下列各領域作為一個咨詢 中心的作用:收集、分析和散布減少非法需求方面的資料 及經驗,審查和評價各國在取締麻醉品濫用方面的科學方 案,以及協調各國就這類活動所進行的努力。聯合國系統各機構,例如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包括其各國家委員會),以及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和聯合國各個新聞中心等,應 在收集和散布資料及交流經驗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13.各國應建立和促進全國性評估吸毒情況和收集有 關濫用趨勢的資料的制度。為此目的,各國應根據聯合國 秘書處麻醉藥品司在聯合國管制濫用麻醉藥品基金供應資 金之下所研擬的國際麻醉品濫用評估系統,建立各種數據 庫。該司與其他聯合國管制麻醉品機構和衛生組織合作,應協助各國政府建立這類數據庫,并應致力于建立一個關 于國際一級麻醉品濫用性質和程度的數據庫。
14.麻醉藥品司應定期出版一份摘要,開列各國處理 毒品問題各方面的協調中心,包括關于直接聯系渠道方面 的資料,并應定期增訂最新資料。
15.麻醉藥品司應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所有國家政 府和區域性政府間組織及具有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咨商地位 為非政府組織發出一份簡明問題單,以便能夠評估各國和 國際在防止和減少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的需求以期消除 這種需求以及在執行《管制麻醉濫用今后活動的綜合性多 學科綱要》第1章所列七個指標方面所取得的進展情況。 這份問題單應要求國家一級和區域一級在這方面采取行動 的詳情、已采取措施所取得的結果以及它們遭遇到的任何 實際困難的詳情。請秘書長與勞工組織、教科文組織和衛 生組織協作,編寫一份報告,分析提出的資料,并特別評 價向各國提供援助以進一步推動減少需求戰略的最佳方 式,以提交麻醉藥品委員會的常會和特別會議審議。
16.各國和區域性政府間組織應在編寫該報告方面提 供充分合作,即按時供應問題單上所要求的資料。
17.根據該問題單和報告制度方面的業務經驗,麻醉藥品委員會應考慮在聯合國主持下擬訂一份特別是有關減 少對麻醉品的非法需求的國際文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這 份文書除其他外,應規定有關管制和消除對麻醉藥品和精 神藥物的非法需求及吸毒者的治療和戒毒康復方面的綜合 具體措施。
18.所有旨在減少并最終消除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 的非法需求的國際高級別會議的建議,包括即將于1990年 4月9日至11日在倫敦舉行的世界減少麻醉品需求和抵制 古柯堿威脅部長級高層會議的建議,如經要求,均應提交 給各國參考,以便各國在制訂它們取締毒品的運動和政策 時能夠考慮這些建議。
#p#分頁標題#e#19.應鼓勵教科文組織與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其他有關 機關合作,收集、匯編和分析關于有效的預防戰略的資 料,包括宣傳、教育方案和職業訓練以及方案評價技術, 并應要求將這些材料分發給各國。
20.應鼓勵兒童基金會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支助,以 協助它們加強防止兒童吸毒及防止利用兒童從事非法生產 和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的運動,并協助它們實施兒童戒毒康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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