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欧美美女一区二区三区,牛牛在线精品视频,97国产精品久久,夜夜躁日日躁狠狠久久88av

當前位置: 首頁> 政策法規
有關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的規定
發表日期:2010.09.30   閱讀次數:3189
這是由施宏偉同志綜合的我國目前與吸毒駕駛機動車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規章,供各地制定相關政策時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零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又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即時替代駕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處罰外,可以將其駕駛的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駕駛證的;

  (二)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的;

  (四)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

  第一百零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飲酒、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應當接受測試、檢驗。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91號)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取證完畢后,應當在十日內明確當事人的事故責任,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的,有過錯的一方為全部責任,無過錯方為無責任;

  (二)兩方以上的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按照作用及過錯的大小分擔責任;

  (三)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為無責任;

  (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五)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駕駛人不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拒絕或者躲避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檢測,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的,可以認定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承擔與此相應的責任;

  (六)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屬于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責任的,處罰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一)不按交通警察指揮通行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在實習期內駕駛公交車、營運載客汽車、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者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四)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六)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仍繼續駕駛的;

  (七)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的;

  (八)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

  (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的;

  (十)不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的。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除按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強制拆除其非法裝置、設備,予以收繳。

  5、《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公通字[2005]16號)

  第四十七條 交通警察在接觸、詢問當事人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呼氣有酒精氣味或者精神恍惚的,其他當事人提出該當事人有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的,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將該當事人帶至醫療機構抽血或者提取尿液,及時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書面告知當事人。#p#分頁標題#e#

  6、《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9號令)

  第十條 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因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危害發生、防止證據滅失的需要或者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收繳非法裝置;

  (五)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第十一條 需要采取扣留車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行政強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

?????? (三)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

  (五)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一式二聯)存檔聯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二條 交通警察收繳非法裝置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收繳的非法裝置交到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收繳的非法裝置除作為證據保存外,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予以銷毀。

  第二十三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吸測試的酒精含量有異議的;

  (二)經呼吸測試超過醉酒臨界值的;

  (三)酒后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四)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

  第二十四條 檢驗違法行為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由交通警察將違法行為人帶到醫療機構進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液;

  (二)對酒后行為失控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液及時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書面告知違法行為人。

  檢驗違法行為人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的,應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

  7、《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70號令)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

主站蜘蛛池模板: 和林格尔县| 兴文县| 泸州市| 邵东县| 黑河市| 兴国县| 隆昌县| 舞钢市| 弋阳县| 通道| 雷州市| 威远县| 东城区| 都匀市| 沭阳县| 永仁县| 乾安县| 彝良县| 通榆县| 神木县| 丹东市| 商城县| 龙陵县| 鹤庆县| 万荣县| 江阴市| 鹤峰县| 青铜峡市| 龙游县| 尚志市| 景谷| 乌恰县| 本溪| 台中县| 安龙县| 清镇市| 宜城市| 繁峙县| 宁陵县| 元氏县| 井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