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發布的《2022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指出:“全年查處濫用曲馬多、二氯西泮等麻精藥品和氟胺酮、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質人數增多。”其中的“合成大麻素”一詞從何而來?
大麻屬植物中有多種化學物質,包括四氫大麻酚、大麻二酚等,它們統稱為大麻素。與這些天然大麻素相對應的是合成大麻素。1979年出版的《國外醫學參考資料藥物》一書有“這些化合物稱為大麻素”的記載。《國外藥學(植物藥分冊)》1981年第2期《大麻——一個可能的新藥來源》一文也提到“合成大麻素”。這是筆者所見關于以上兩詞的最早記載。
“合成大麻素”何義?比較系統的定義見《刑事技術》2023年第1期《新型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的波譜分析及結構確證》一文,該文寫道:“合成大麻素(systhetic cannabinoids)是指與大麻類物質一樣作用于大麻受體(Ⅰ型大麻素受體和Ⅱ型大麻素受體或稱CB1受體和CB2受體)的所有物質,主要分為五大類,分別為:經典大麻素類(classical cannabinoids)、非經典大麻素類(non-classical cannabinoids)、混合大麻素類(hybrid cannabinoids)、氨基烷基吲哚類(aminoalkylindoles)和二十烷類(eicosanoids),常以香料、花瓣、煙草、油等形態出現。”合成大麻素種類繁多,其分類和命名問題復雜。
合成大麻素的濫用方式及危害是什么?2021年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合成大麻素類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指出:“合成大麻素類物質主要形態俗稱為‘娜塔莎’‘電子煙油’‘花’‘小樹枝’等。吸毒人員吸食該類物質后,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已引發多起毒駕、故意傷害等危害社會安全事件。”《中國禁毒報》2021年8月27日《“上頭電子煙”,有毒別碰》一文寫道:“合成大麻素類物質一般被噴涂在植物碎末表面,制成植物熏香用于吸食,而且往往是多種合成大麻素混合使用,多被以‘小樹枝’‘電子煙油’‘娜塔莎’‘頭發’等名稱販賣。”
根據上文分析,合成大麻素的俗稱有“小樹枝”“電子煙油”“花”“娜塔莎”“頭發”等。《中國藥物依賴性雜志》2023年第2期《合成大麻素類與合成卡西酮類新精神活性物質分類和命名》一文寫道:“如‘小樹枝’(主要成分為5F-AMB、MDMB-CHMICA)、‘娜塔莎’(主要成分為AMB-FUBINACA、ADB-FUBINACA、5F-ADB)、‘香料’(主要成分為JWH-018、JWH-073、JWH-398、JWH-250、HU-210、CP-47,497)”。可見,合成大麻素不同的俗稱對應不同的成分。
“合成大麻素”在中國毒情形勢報告中出現的情況如何?《2015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指出:“合成大麻素類和卡西酮類包含的物質數量最多,生產濫用問題突出。”這是“合成大麻素”首次出現在中國毒情形勢報告中。《2016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指出:“2016年,中國國家毒品實驗室在各地送檢的樣品中共檢出1529份新精神活性物質,主要為卡西酮類、合成大麻素類和芬太尼類物質。”《2017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2018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都無合成大麻素相關的內容。《2019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指出:“還有新精神活性物質作為第三代毒品,在國內迅速擴張,且花樣不斷翻新,如合成大麻素‘娜塔莎’等等。”《2020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指出:“吸食含合成大麻素、‘笑氣’、氟胺酮等替代物質情況增多。”《2021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指出:“氟胺酮和合成大麻素年內列管后,查處濫用人數呈先升后降態勢。”再加上今年發布的《2022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合成大麻素”一共有6次出現在中國毒情形勢報告中,而我國迄今共發布了9次中國毒情形勢報告。可見,該詞是禁毒領域的熱門詞匯。
我國法律對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管制情況如何?2013年版《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將5種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這是我國首次列管該類物質。2015年發布的《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將數十種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2021年發布的《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對合成大麻素實行整類列管,由此我國成為全球第一個對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實行整類列管的國家。
(作者系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刑事司法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