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因是一種中樞神經(jīng)“興奮劑”,屬于國家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具有成癮性,長期使用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有咖啡因成分的咖啡、茶、能量飲料等產(chǎn)品十分暢銷,一些不法分子嗅到“商機”,利用電商平臺海外走私、售賣咖啡因含量超標的商品,賺取高額利潤。
??近日,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三百萬元;被告人張某洋、張某江犯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山東省青島市李某以其在香港注冊的公司為資質(zhì),采用偽報貨品名稱、隱瞞咖啡因成分含量等方式,逃避海關(guān)監(jiān)管,從美國走私進口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至中國海關(guān)青島保稅區(qū),通過其在拼多多、京東電商平臺注冊的店鋪,販賣給河南省睢縣的張某洋、張某江及內(nèi)蒙古的吸毒、制毒人員。
??張某洋、張某江從李某處購買咖啡因片劑后,因受跨境電商平臺消費限額的限制,又指使張某濤、李某鵬等人幫其購買該咖啡因片劑,并通過拼多多電商平臺注冊的店鋪對外銷,售致使咖啡因片劑多數(shù)流入內(nèi)蒙古的吸毒、制毒人員手中。
??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5月27日,李某先后走私進口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37396瓶,咖啡因凈重747.920千克;已銷售20971瓶,咖啡因凈重419.420千克;公安現(xiàn)場查獲未售出的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共計16393瓶,咖啡因凈重為358.708千克。張某洋銷售咖啡因片劑共計1597瓶,咖啡因凈重31.94千克;未售出的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共計2378瓶,咖啡因凈重57.072千克。張某江銷售咖啡因片劑共計3865瓶,咖啡因凈重77.3千克;未售出的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共計306瓶,咖啡因凈重7.344千克。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海關(guān)已全面禁止有關(guān)咖啡因商品以跨境電商申報清關(guān)形式申報出區(qū)情況下,仍然采用偽報貨名及含量的蒙蔽手段逃避海關(guān)檢查后,進口、銷售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并已經(jīng)流向毒品交易市場,其行為已構(gòu)成走私、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張某洋、張某江明知咖啡因含量超標片劑具有興奮等毒品屬性,仍采用冒用其它貨名等方式,從李某等人處購買后銷售,其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故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